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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哪些?梧州恒企会计培训班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旧率=(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平均年限法(二)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净残值)
月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使用年限-已计提月份)
工作量法:工作量发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系统将根据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月份和已计提折旧月份两项的内容,自动判断剩余使用期间,如剩余使用期间为12-24个月时(取决于折旧年限是否为整年,如为整年是24个月,如不为整年,会在12与24个月之间),计提折旧的金额会按照规定方法重新计算。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或者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不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 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 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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